招标内容简述:
该招标对应泰国二零一九年公交车交付项目尾款拖欠仲裁事宜,截至二零一九年七月,该项目买方已全部接收合同项下全部标的车辆,且已交付终端客户并营运;买方至今仍拖欠合同项下货款约叁佰柒拾余万美金,根据业已签订的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争议仲裁条款,需在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机构仲裁;根据我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特对该项目发起仲裁代理律师事务所甄选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与。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关于泰国买卖合同约定仲裁事项的招标
2、数量:壹宗
3、仲裁申请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仲裁被申请人位于泰国曼谷市;约定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机构仲裁,位于北京市。
二、投标律师事务所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2、设立资产30万元以上(含30万);
3、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四年或以上;拟选派律师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且具有客车生产企业涉外诉讼或仲裁的执业经历,具有履行招标文件所列仲裁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与服务能力。
4、投标律师事务所及拟派律师无违反国家律师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不良记录。
三、投标报价要求
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约370余万美元,拟采用区间阶梯式报价
序号 |
裁决支持金额 |
报价 |
说明 |
1 |
仲裁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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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仲裁裁决支持金额≤301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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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01万美元<仲裁裁决支持金额≤370余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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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收费金额计算标准符合江西省律师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方式
1、发售时间:招标公告发布日起三天截止。
2、发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西大街149号;
五、投标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招标公告发布日起三天截止。
- 答疑时间:招标公告发布日起三天截止。
3、答疑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西大街149号;
六、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收到截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日起第三天截止17:00前由投标人前往递交投标文件或密封邮寄(以寄出日为准),否则招标人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西凯马百路佳客车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二楼财务室(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西大街149号);
3、投标单位应将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入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投标书袋上应写明:1)投标项目名称 , 2)投标单位名称,3)投标联系人、电话。
提供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律师事务所简介等材料。拟选派律师身份证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投标相关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密封投递。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真实有效,若有造假,我公司有权随时取消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
4、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收到截止时间前提交壹拾万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放弃投标。招标结束中标公告日后五个工作日内,保证金按原账户返还。
投标保证金付款方式说明
户名:江西凯马百路佳客车有限公司
账号:791902138110108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昌洪城支行
七、其他事项
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国机集团通用采购管理信息平台、江西凯马百路佳客车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2、联系方式:
招标书投递联系人:戴女士;联系电话:13870991401;
招标内容答疑联系人:
刘先生: peng.liu@bonluckbus.com ;
联系电话:(0791) 8867 8511
4、开标方式:现场或其他形式,具体形式、时间另行公告。投标人拟选派律师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告指定的时间、地点到场接受招标人询问,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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